西宁社区公共服务网--


  • 首页
  • 西宁市情
  • 常用黄页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社区服务
  • 爱心家园
  • 旅行天下
  • 网上市场
  • 网络电视
  • 市民论坛
  •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?

    区域:西宁市 类别:办事指南/公民纳税/政策解答  信息ID号:4415  (人气指数:)

      稿酬所得,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、报刊形式出版、发表而取得的所得。

     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可减去费用800元;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,可减去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稿酬所得适用20%的比例税率,并可以免纳30%的税额。

      计算公式为:

    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×(1-30%)

      例如: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,获得稿酬3000元,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:

    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(3000-800)×20%×(1-30%)=308元。

     
     
    ·百里油菜花海--门源县 
    ·青海藏毯 
    ·青藏高原风光游 
    ·青海银龙酒店 
    ·青海假日王朝大酒店 
    ·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? 
    ·长江发源地----青海 
    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概况 
    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概况 
    ·青藏铁路旅游有哪些看点 
    ·青海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1.76万平方公里 
    ·国家地质公园:展示大美青海的金色名片 
    ·坎布拉:大河之上的丹霞胜景 
    ·西宁古八景之一“文峰耸翠”将重现南山 
    ·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 
    ·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概况 
    ·中国聚集鸟类最多的地方--青海湖鸟岛 
    ·长江在青海 
    ·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 
    关于我们 | 服务协议 | 免责声明 | 广告说明 | 联系我们 | 意见建议
    Copyright © 2005-2008 西宁市社区公共服务协会 Powered By 西宁社区公共服务网
    Tel:0971-8236048   地址:南大街50号  E-mail:xiningfuwu@163.com QQ:544568966 823026105 青ICP备07000748号
    技术服务:西宁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:0971-6141562